北京英皓开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18810288978
品牌:上海登报
产地:全国全国
规格: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相关债权转让事宜公告如下:
转让方(原债权人):[转让方全称]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[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
法定代表人:[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姓名]
住所地:[转让方注册地址/经营地址]
受让方(新债权人):[受让方全称]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[受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
法定代表人:[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姓名]
住所地:[受让方注册地址/经营地址]
转让方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(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、利息、违约金、赔偿金、实现债权的费用、担保权利及其他从权利等全部相关权益),依照双方签署的《债权转让协议》(协议编号:[债权转让协议编号],签署日期:[协议签署日期]),依法转让给受让方。本次转让债权的具体信息如下:
|
序号 |
债务人名称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 |
债权本金金额 |
债权依据 |
备注 |
|
1 |
[债务人1名称] |
[债务人1证件号码] |
[金额] |
[合同编号/裁判文书编号] |
|
|
2 |
[债务人2名称] |
[债务人2证件号码] |
[金额] |
[合同编号/裁判文书编号] |
|
|
3 |
…… |
…… |
…… |
…… |
…… |
本次债权转让系转让方与受让方真实意思表示,转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受让方即成为上述债权新的债权人,依法享有对应债权的全部权利,转让方不再就上述债权主张任何权利。
请本公告所列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债务(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借款本息、支付欠款、承担担保责任等全部义务)。若债务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,受让方将依法采取包括诉讼、仲裁在内的一切必要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若债务人对本次债权转让事宜存在异议,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[X]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或受让方联系。
联系信息:
转让方联系人:[联系人姓名],联系电话:[联系电话]
受让方联系人:[联系人姓名],联系电话:[联系电话]
本公告仅为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,不构成任何债权债务的确认或重新确认,不免除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任何义务,也不改变债权原有约定内容。
转让方(盖章):[转让方全称]
日期:[公告发布日期]
受让方(盖章):[受让方全称]
日期:[公告发布日期]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