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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登报办理热线(400--638--9568) 在北京日报办理公章挂失,需依次完成报案、登报声明、准备补办材料、申请新章刻制与备案等步骤,具体流程如下:
一、向公安机关报案
报案要求:公司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(若公章无法加盖,可用其他方式证明公司身份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,到公司注册地或遗失发生地的报案。
获取回执:警方会出具《报案证明》或报案回执,这是后续挂失流程中的重要文件,需妥善保管。
二、在北京日报刊登公章遗失声明
选择报纸:北京日报作为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,符合登报要求。部分区可能要求报纸,需提前确认。
声明内容:需包含公司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丢失公章的名称、编号(如有)、丢失时间等信息,并声明原公章作废。

示例格式:XXXX公司遗失公章一枚,编号XXXX,声明作废。
提交材料:将声明内容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报案回执等材料提交给北京日报广告部。
审核与刊登:报社审核材料无误后,确定刊登日期。通常次日见报,需支付登报费用(约200-400元,具体根据字数和版面调整)。
领取报纸:公告刊登当天,前往报社领取刊登了挂失声明的报纸,或要求邮寄样报。
三、准备补办材料
基础材料:
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。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《报案证明》原件。
刊登了挂失声明的北京日报原件。
若由代理人办理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。
部分区可能要求填写《公章补办申请书》,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,说明公章遗失的情况及补办原因。
若涉及股份制公司,需提供各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。
更新印鉴:将新公章的印模提交给行、税务、社保等部门,更新原有印鉴。
通知合作伙伴:及时告知公司相关部门及合作伙伴新公章的使用情况,避免影响业务开展。
妥善保管:新公章领取后,务必妥善保管,避免再次丢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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